凤凰瑜伽会员协议

欢迎您使用凤凰高温瑜伽会馆(以下简称“凤凰会馆”)产品及服务,注册成为凤凰高温瑜伽会馆的会员,参与凤凰高温瑜伽会馆服务的用户,具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隐私政策的规定处理您提供的个人信息,同意遵守管理规章制度,接受凤凰高温瑜伽会馆的相关服务协议,并已知晓有关的健身规则与警示,承诺遵守凤凰高温瑜伽会馆的相关规定。

请您务必审慎阅读本会员协议的各条款内容,特别是以加粗的形式标注出的条款内容提醒您格外注意。

会员注意事项及免责条款

第一条凤凰高温瑜伽会员协议的缔约主体是会员(您)与您所加入凤凰瑜伽会馆的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凤凰会馆)之间订立的一份合约,对所有会员均有约束力。您一旦注册成为会员,视为您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本会员协议的内容,并同意本会员协议的约定。

第二条本会员协议内容同时包括所有已经发布或未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公告或通知,且您在使用凤凰会馆的特定产品或服务时,可能会另有单独的协议、相关服务规则等,前述规则、公告、通知和协议一经发布即为本会员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不同意本会员协议的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并停止使用会馆的相关产品和服务。

第三条 凤凰会馆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运营需要不时的修改本会员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新的条款和修改既有条款),并以凤凰会馆认为合适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变更公告,无须另行单独通知您。修订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公布,立即或在公告明确的特定时间自动生效。若您在前述公告修订后继续使用会员服务的,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接受经过修订的协议和规则。若您不同意修订,需立即停止接受会员服务。

第四条用户注册后即成为凤凰会馆的会员,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享受所购买服务。相关费用包括会籍费、课程费、私教课程费,上述费用,内含场地使用费、教练的薪资、训练计划的设计、制定等。如会馆开展其他练习项目以公布的项目价格为准,实际须交纳的金额按享受优惠后所购产品的定价为准。

第五条凤凰会馆所有会员卡为时效卡。分为三类,一类,即时单次购买,一类,在有效期内没有规定练习次数的上限另外一类,明确规定了在有效期内练习次数的上限

第六条凤凰会馆会员卡可根据其套餐通用性,在不同的会馆使用。

条会员允许凤凰会馆为其拍摄照片并存储于凤凰会馆的管理系统中作为会员身份验证之用。会员须出示有效会员卡方可进入凤凰会馆,否则凤凰会馆有权拒绝其进入。

除非凤凰会馆另有约定,会员不得将会员资格、会员卡转借他人使用。凤凰会馆有权取消转借他人的会员的会员资格。如会员卡丢失、失窃或被冒用,请立即通知凤凰会馆,否则会员本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条会员应遵守声明中约定和管理制度、会员手册的义务,遵守任何形式(包括口头、文本等)告知的安全规范,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发生,造成任何后果凤凰会馆不承担法律责任,且凤凰会馆有权终止其使用资格,已交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条未经凤凰会馆书面许可,会员不得在凤凰会馆内销售任何商品或散发任何广告资料及其它类似性质的印刷品。

第十一条为保证凤凰会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凤凰会馆每年将不定期安排维修,具体维修日期由凤凰会馆公告为准,会员需照凤凰会馆规定执行,不能以此为由提出任何赔偿、补偿或退费的要求。

第十二凤凰会馆有权对瑜伽课程进行拍照和录像以用于营销用途而无需向会员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条未经凤凰会馆书面许可,会员不得在非上课时段私自使用凤凰会馆教室。

第十条若凤凰会馆员工及老师离职,凤凰会馆有权重新安排新员工及老师继续为会员服务及授课。

第十凤凰会馆根据情况有权对课程及授课时间进行调整。

第十凤凰会馆有权对同一商品不同时期进行不同的优惠活动,会馆不能给予会员退费及差价的补偿。

第十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会员分享瑜伽活动进行结束或调整。

第十凤凰会馆的赠送不能转增他人,收到其他会员的转赠不能转赠他人及退款。

十九凤凰会馆有权对免费服务的项目进行改变及调整。

第二十条凤凰会馆制作的宣传照片、影像、音像以及图片资料等,其知识产权均归凤凰会馆所有。

第二十条会员在课程中使用的所有书籍、音乐和信息都受到版权保护,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如有复印、录音、录像或拍摄等复制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除凤凰会馆指定的免费服务外,会员使用其它服务时须按本会馆规定按次付费,如租用专用储物柜,购买饮料、 食品、美容及水疗服务,购买运动用品及营养品等(详见凤凰会馆告示)。

第二十条实名会员卡不能转借其他会员及非会员约课使用,一经发现,凤凰会馆有权以口头、书面、微信、短信方式通知取消会员资格,并且不退还任何剩余费用。

二十四条会员如需参加课程,须提前预约,迟到者将不能进入教室练习,会员务必在课程开始前进入教室,课程开始后即使已经登记及更换衣物,也将被禁止进入教室,课程开课时间以北京标准时间为准。

第二十凤凰会馆每周会在微信公众号公布新课表,会员可以通过微信提前预约课程,预约名额满后需列入等候名单。事先预定的会员享有优先权,依次按排队先后顺序上课。

第二十条如会员因故取消课程,请至少在开课前2个小时通知凤凰会馆或微信约课系统自主取消预约,会员未按时取消所预约的课程将导致会员约课违约一次,会根据凤凰会馆规定进行违约处罚。

第二十条会员邀请非会员同行上课,以会员约课为优先,若有空位才能分享非会员预约上课。

第二十条会馆内须保持安静,避免影响其他会员上课和休息。。

二十九条请会员选择专业的瑜伽服装或运动棉质服装。运动期间,不得参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得穿着违反道德规范服饰进行运动。

第三十条请勿将手机或其他杂物带入课堂。

第三十一条若会员因个人原因确实无法继续利用凤凰会馆,可申请转让会员资格。会员将会员资格转让给受让人的同时,该受让人享有本会员协议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每个会员资格限转让一次,办理会员资格转让手续需缴纳会籍费原价10%的转让费。享受优惠活动及赠送的会员转让会员资格时,须扣除优惠活动及赠送部分或补足差额部分。

第三十条会员因特殊原因(大病住院、怀孕)需暂停会员资格时,须出示相关的书面证明,经凤凰会馆同意确认后方可办理停卡一次,须一次性办理,且停卡时间最多为365天。在会员资格暂停期间,会员拥有会员身份,但不能享受本会馆的服务。

第三十条会员在会员资格有效期内,累计可免费办理一次最短一个月至最长三个月的短期暂停会员资格手续。在会员资格暂停期间,会员拥有会员身份,但不能享受凤凰会馆的服务。

第三十条会员在会员资格有效期内,限定练习次数上限的会员,在会员资格有效期内不能超过限定练习次数的上限,如果有效期内没有达到限定的练习次数的上限等同练习完成,会员卡及会员资格失效。每人每一堂课计为一次。

第三十条若凤凰会馆暂停营运、关闭、搬迁、维修或装修,本会馆有权重新安排会员至其他合适地点上课,如永久关闭地点是会员登记的中心且十五(15)公里内没有其它瑜伽会馆上课,根据会员要求,可退会处理,任何未使用的费用将退还予会员。

第三十条因会员自身原因要求取消会员资格的。退费金额为实际交纳的费用扣除已使用的课程费用、私教费用、会籍费用、赠品等值金额和违约金。课程费300/节、私教费800/节乘以已使用课程次数计算。会籍费单店1066/月、通店1150/月,会籍费月单价乘以自购买入会日期日起实际在籍月份计算,但自购买入会之日起至申请退费之日止不足3个月的按3个月计算。违约金按实际支付金额的30%计算。

第三十条因违法或不正当行为(如迟到、醉酒或饮酒、行为粗鲁、使用污言秽语、吸毒、吸烟、在课程中睡觉、阅读和使用手机、照相机等)导致影响凤凰会馆和其他会员,行为严重不遵守瑜伽礼仪及凤凰会馆章程者,属个人违约,凤凰会馆有权书面通知取消会员资格,并且不退还任何费用。

第三十条会员资格转让、取消、失效或退会后,不再享有凤凰会馆提供的所有服务。

凤凰会馆提供服务时,可能会收集和储存会员的相关个人信息,如姓名、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住址、身份证号码、照片、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

第四十凤凰会馆尊重会员的个人隐私。凤凰会馆在不透露会员的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有权对会员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将会员数据库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十一凤凰会馆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或披露给任何非关联的第三方,除非:

1)相关法律法规、法律程序、政府机关的强制性要求;

2)为完成合并、分立、收购或资产转让而转移;

3)事先获得您的授权;

4)以学术研究或公共利益为目的;

5)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提升会员体验和提供个性化的推广服务;

6)我们认为必要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若发生任何非凤凰会馆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在不影响上述一般性原则前提下,发生任何战事、瘟疫、罢工、水灾、旱灾、饥荒、自然灾害或火灾、国家法律规定、政策的变动等,而导致会馆或部分会馆范围的设施严重损坏而不再适合凤凰会馆使用,或导致凤凰会馆范围的设施无法或不合法使用,或导致本会馆无法继续经营的,所有会员会籍即告终止。所有会员、受指定人士或所有其他人士不得因此向会馆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第四十条会员可在上课期间免费使用本会馆的临时储物柜。临时储物柜将于每日闭馆前清空,本会馆有权在每日全部课程结束后打开所有临时储物柜并清除其中的物品。储物柜不得存放贵重物品,无论任何原因,凤凰会馆对临时储物柜内的财物不负保管义务,会员本人自行承担临时储物柜内物品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第四十凤凰会馆内发现的遗失物品将保留七日,如逾期无人认领,凤凰会馆有权以合理方式处理该物品。

第四十条除了瑜伽专业指导以外,凤凰会馆不向会员提供其它任何有关医疗、医学和医药方面的建议。凤凰会馆员工及 教练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体检服务,凤凰会馆员工及教练对会员身体情况的任何询问、了解和建议都不构成本会馆对会员身体状况是否符合任意健身课程和产品要求的承诺及保证。在确认本声明前,会员应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了解自身身体情况,以确保会员具备参与凤凰会馆健身产品的身体条件,且没有任何不宜运动的疾病、损伤和其他缺陷。因会员自身的任何疾病、损伤或其他缺陷导致会员在接受服务时发生任何损害的,凤凰会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会员有任何身体方面的原因会影响或可能会影响使用凤凰会馆健身产品的,在使用凤凰会馆健身产品过程中感到任何不适的,请及时告知凤凰会馆的健身教练。否则,如果发生身体损害,凤凰会馆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会员自身练习不得当(如不听老师的指导擅自进行某些动作的练习、过度练习等)或者由于个人身体原因导致自身受到伤害,会员本人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四十条严禁18周岁以下儿童进入凤凰会馆,严禁孕妇及哺乳期女性、心肺功能疾病、高血压,脊椎病、皮肤病、关节损伤及一切传染病患者等不适合健身运动者使用凤凰会馆提供的健身产品,入会及约课时如有隐瞒,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及对他人产生的后果凤凰会馆及教练组不负任何责任。如因此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则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四十九条会员自愿承担因参加瑜伽健身练习及使用设施受伤的风险,并同意凤凰会馆无须对会员参加瑜伽课时进行的任何运动及使用设施时(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现在或将来可能使用的健身器材、更衣间、沐浴、停车场、走廊,或 参加任何活动、课程、项目或培训)引起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亦无须对其他参与者向会员提 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而导致的任何索偿、要求、赔偿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十条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如进入凤凰会馆,必须伴有一名监护人在凤凰会馆指定的范围内进行监护。 对于未遵守凤凰会馆规定而导致的一切伤害,包括但不限于造成他人或凤凰会馆的人身或财产损失,一切责任都由其监护人承担,凤凰会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如发生争执,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北京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解决。

第五十条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不影响本协议中其余条款对双方的约束力。

第五十条本协议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作为解释本协议条款的依据。